事项名称 |
办公费报销初审收单 |
事项编号 |
9-1 |
事项类别 |
教职工服务 |
主办部门 |
计划财务处 |
协办部门 |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办理条件 |
已取得办公费发票 |
所需材料 |
1. 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封面单 2. 发票及物品明细清单 3. 发票真伪查验单(发票出具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上查验并打印) 4. 公务卡报账明细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完整)或公务卡支付流水 5. 物品签领单(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完整) 6. 其他要件(以计划财务处解释为准) |
办理流程 |
1. 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号、10号窗口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收单表,窗口工作人员收单; 2. 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查询公务卡消费记录(一般在公务卡消费后5-7天才能查询) 3. 计划财务处会计审核制单; 4. 计划财务处会计复核确认; 5. 计划财务处出纳支付; 6. 若公务卡消费或转账的,须银行支付(一般要5-7天才能支付)。 |
收费标准 |
|
注意事项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 □延时办理 |
办理窗口 |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或10号窗口 |
取号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
咨询电话 |
028-87992876转09号或10号窗口 |
事项名称 |
国内城际间差旅费报销初审收单 |
事项编号 |
9-2 |
事项类别 |
教职工服务 |
主办部门 |
计划财务处 |
协办部门 |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办理条件 |
已取得差旅费发票 |
所需材料 |
1. 填写完整的出差报销封面单 2. 出差审批单(OA流程) 3. 会议或培训通知 4. 交通费票据(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的机票行程单+登机牌或火车票或汽车票) 5. 住宿费发票 6. 会议或培训发票 7. 发票真伪查验单(发票出具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上查验并打印) 8. 公务卡报账明细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完整)或公务卡支付流水 9. 其他要件(以计划财务处解释为准) |
办理流程 |
1. 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号、10号窗口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收单表,窗口工作人员收单; 2. 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查询公务卡消费记录(一般在公务卡消费后5-7天才能查询) 3. 计划财务处会计审核制单; 4. 计划财务处会计复核确认; 5. 计划财务处出纳支付; 6. 若公务卡消费或转账的,须银行支付(一般要5-7天才能支付)。 |
收费标准 |
|
注意事项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 □延时办理 |
办理窗口 |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或10号窗口 |
取号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
咨询电话 |
028-87992876转09号或10号窗口 |
事项名称 |
劳务费报销初审收单 |
事项编号 |
9-3 |
事项类别 |
教职工服务 |
主办部门 |
计划财务处 |
协办部门 |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办理条件 |
外聘人员已经签订劳务协议或已提供劳务服务 |
所需材料 |
1. 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封面单 2. 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单(OA流程) 3. 外聘人员工资上卡模板(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传电子档至出纳) 4. 其他要件(以计划财务处解释为准) |
办理流程 |
1. 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号、10号窗口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收单表,窗口工作人员收单; 2. 若公务卡消费的,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查询公务卡消费记录(一般在公务卡消费后5-7天才能查询) 3. 计划财务处会计审核制单; 4. 计划财务处会计复核确认; 5. 计划财务处出纳支付; 6. 若公务卡消费或转账的,须银行支付(一般要5-7天才能支付)。 |
收费标准 |
|
注意事项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 □延时办理 |
办理窗口 |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或10号窗口 |
取号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
咨询电话 |
028-87992876转09号或10号窗口 |
事项名称 |
学生费用报销初审收单 |
事项编号 |
9-4 |
事项类别 |
教职工服务 |
主办部门 |
计划财务处 |
协办部门 |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办理条件 |
已取得学生费用发票或学生奖励、补助领取单 |
所需材料 |
1. 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封面单 2. 报销票据: (1) 学生奖励、补助类。学生奖励、补助领取单(自行制作,一般包含学生班级、姓名、金额及学生签字等项目,若通过网银发放不需学生签字) (2) 学生奖品类 A. 奖品发票 B. 学生奖励、补助领取单(自行制作,一般包含学生班级、姓名、金额及学生签字等项目) C. 发票真伪查验单(发票出具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上查验并打印) D. 公务卡报账明细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完整)或公务卡支付流水 (3) 学生活动费 A. 活动费发票 B. 发票真伪查验单(发票出具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上查验并打印) C. 公务卡报账明细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完整)或公务卡支付流水 3. 其他要件(以计划财务处解释为准) |
办理流程 |
1. 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号、10号窗口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收单表,窗口工作人员收单; 2. 若公务卡消费的,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查询公务卡消费记录(一般在公务卡消费后5-7天才能查询) 3. 计划财务处会计审核制单; 4. 计划财务处会计复核确认; 5. 计划财务处出纳支付; 6. 若公务卡消费或转账的,须银行支付(一般要5-7天才能支付) |
收费标准 |
|
注意事项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 □延时办理 |
办理窗口 |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或10号窗口 |
取号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
咨询电话 |
028-87992876转09号或10号窗口 |
事项名称 |
材料费报销初审收单 |
事项编号 |
9-5 |
事项类别 |
教职工服务 |
主办部门 |
计划财务处 |
协办部门 |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办理条件 |
已取得材料费发票 |
所需材料 |
1. 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封面单 2. 材料费发票及物品明细清单 3. 发票真伪查验单(发票出具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上查验并打印) 4. 公务卡报账明细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完整)或公务卡支付流水 5. 材料购买签领明细单(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完整) 6. 其他要件(以计划财务处解释为准) |
办理流程 |
1. 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号、10号窗口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收单表,窗口工作人员收单; 2. 若公务卡消费的,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查询公务卡消费记录(一般在公务卡消费后5-7天才能查询); 3. 计划财务处会计审核制单; 4. 计划财务处会计复核确认; 5. 计划财务处出纳支付; 6. 若公务卡消费或转账的,须银行支付(一般要5-7天才能支付)。 |
收费标准 |
|
注意事项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 □延时办理 |
办理窗口 |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或10号窗口 |
取号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
咨询电话 |
028-87992876转09号或10号窗口 |
事项名称 |
会议费(校内组织会议)报销初审收单 |
事项编号 |
9-6 |
事项类别 |
教职工服务 |
主办部门 |
计划财务处 |
协办部门 |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办理条件 |
已取得会议费发票 |
所需材料 |
1. 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封面单 2. 会议审批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后填写) 3. 会议预算表(自行编制) 4. 会议通知 5. 会议签到表 6. 会议费用发票 7. 发票真伪查验单(发票出具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上查验并打印) 8. 公务卡报账明细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完整)\公务卡支付流水 9. 其他要件(以计划财务处解释为准) |
办理流程 |
1. 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号、10号窗口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收单表,窗口工作人员收单; 2. 若公务卡消费的,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查询公务卡消费记录(一般在公务卡消费后5-7天才能查询) 3. 计划财务处会计审核制单; 4. 计划财务处会计复核确认; 5. 计划财务处出纳支付。 6. 若公务卡消费或转账的,须银行支付(一般要5-7天才能支付) |
收费标准 |
|
注意事项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 □延时办理 |
办理窗口 |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或10号窗口 |
取号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
咨询电话 |
028-87992876转09号或10号窗口 |
事项名称 |
公务接待费报销初审收单 |
事项编号 |
9-7 |
事项类别 |
教职工服务 |
主办部门 |
计划财务处 |
协办部门 |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办理条件 |
已取得餐饮费发票 |
所需材料 |
1. 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封面单 2. 公务接待邀请审批单(OA流程)或对方单位来访函 3. 公务接待清单(OA流程) 4. 餐饮费发票 5. 发票真伪查验单(发票出具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上查验并打印) 6. 公务卡报账明细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完整)或公务卡支付流水 7. 其他要件(以计划财务处解释为准) |
办理流程 |
1. 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号、10号窗口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收单表,窗口工作人员收单; 2. 若公务卡消费的,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查询公务卡消费记录(一般在公务卡消费后5-7天才能查询) 3. 计划财务处会计审核制单; 4. 计划财务处会计复核确认; 5. 计划财务处出纳支付。 6. 若公务卡消费或转账的,须银行支付(一般要5-7天才能支付) |
收费标准 |
|
注意事项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限时个工作日 □延时办理另行通知 |
办理窗口 |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或10号窗口 |
取号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
咨询电话 |
028-87992876转09号或10号窗口 |
事项名称 |
工作餐费报销初审收单 |
事项编号 |
9-8 |
事项类别 |
教职工服务 |
主办部门 |
计划财务处 |
协办部门 |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办理条件 |
已取得工作餐费发票 |
所需材料 |
1. 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封面单 2. 工作用餐说明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填写并经审批) 3. 餐饮费发票 4. 发票真伪查验单(发票出具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上查验并打印) 5. 公务卡报账明细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完整)或公务卡支付流水 6. 其他要件(以计划财务处解释为准) |
办理流程 |
7. 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号、10号窗口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收单表,窗口工作人员收单; 8. 若公务卡消费的,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查询公务卡消费记录(一般在公务卡消费后5-7天才能查询) 9. 计划财务处会计审核制单; 10. 计划财务处会计复核确认; 11. 计划财务处出纳支付。 12. 若公务卡消费或转账的,须银行支付(一般要5-7天才能支付) |
收费标准 |
|
注意事项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限时个工作日 □延时办理另行通知 |
办理窗口 |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或10号窗口 |
取号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
咨询电话 |
028-87992876转09号或10号窗口 |
事项名称 |
预支款(请款)办理初审收单 |
事项编号 |
9-9 |
事项类别 |
教职工服务 |
主办部门 |
计划财务处 |
协办部门 |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办理条件 |
已取得材料费发票 |
所需材料 |
1. 填写完整的请款单 2. 请款所需的通知或文件 3. 其他要件(以计划财务处解释为准) |
办理流程 |
1. 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号、10号窗口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收单表,窗口工作人员收单; 2. 计划财务处会计审核制单; 3. 计划财务处会计复核确认; 4. 计划财务处出纳支付。 5. 若需转账的,须银行支付(一般要5-7天才能支付)。 |
收费标准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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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限时个工作日 □延时办理另行通知 |
办理窗口 |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9或10号窗口 |
取号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
咨询电话 |
028-87992876转09号或10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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