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复学申请
事项编号
1-29
事项类别
学生服务
主办部门
教务处
协办部门
服务对象
在籍学生
办理条件
我校在籍的学生
所需材料
1. 据申请复学的原因,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下学生提供)
(1)个人原因休学的学生提供:a.所在社区或乡镇出具的休学期间行为表现证明
b.原休学证明(原休学申请表复印件)
(2)因病休学的学生提供:a.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恢复诊断证明
(3)保留学籍的学生提供:a.退伍证明(退伍证书)
b.原保留学籍证明(原保留学籍申请表复印件)
2. 复学申请书
3. 学生学籍异动接收回执
办理流程
1.学生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1号窗口提供申请复学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申请复学材料;
3.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做学籍异动处理。
收费标准
注意事项
办理业务时请先在学院学籍管理老师处领取:联系记录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开学两周) □延时办理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1窗口
取号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咨询电话
028-87992875转0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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