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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收取

2020-10-13 15:48 敖倩 

事项名称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收取

事项编号

5-9

事项类别

学生服务

主办部门

学生工作部(处)

协办部门

教务处、财务处

服务对象

服兵役学生

办理条件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

所需材料

1、在校生入伍:即在校期间办理保留学籍入伍。需提供保留学籍申请书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两份,正反面打印,贴照片);

2、毕业生入伍:即毕业当年或毕业后入伍。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两份,正反面打印,贴照片);

注:如果以上两种类型入伍学生在校期间申请了助学贷款并选择助学贷款代偿,还需提供学生贷款合同一次性还款计划书(缺一不可)

3、退役复学:即指退役后对复学学生的学费减免。需提供复学申请书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两份,贴照片)

4、退役入学:即指退役后参加高考,考取我校的学费减免。需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两份,贴照片)

办理流程

1、 服兵役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往年报表打印”——下载相关表格;

注:在校生入伍、毕业生入伍选择“下载并打印补偿代偿相关表”;退役复学、退役入学选择“下载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2、在线填写后打印(两页的需正反打印);

3、持已经盖好入伍当地武装部印章及学校财务处印章的申请表以及上述所需材料,交至事务大厅05号窗口;

注:退役复学需特别注意,申请表中仅加盖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的印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的印章如果加盖则该表无效。

退役入学则需同时加盖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意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的印章(缺一无效)

收费标准

注意事项

交表时间如果在每年10月9日前则当年上报审批,否则将延至第二年上报审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  □延时办理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5窗口

取号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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