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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

2020-10-13 14:36 敖倩 

事项名称

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

事项编号

4-26

事项类别

学生服务

主办部门

保卫处

协办部门


服务对象

在校学生

办理条件

户口在校学生

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者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5号窗口出示有效证件(不能代办,必须是本人);

2.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学生证或者身份证找出学生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给学生;

3.学生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借出、归还登记表”,并签字;

4.用后即时归还“常住人口登记表”至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5号窗口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借出、归还登记表”上注明归还时间。

收费标准


注意事项

即时办理,即时归还。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  □延时办理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5窗口

取号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咨询电话

028-87992877转0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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