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稳定就业证明
2021-09-06 15:15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
事项名称 |
教职工稳定就业证明 |
事项编号 |
3-3 |
事项类别 |
教职工服务 |
主办部门 |
人事处 |
协办部门 |
学校党政办公室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在编在岗、人事代理、长期聘用) |
办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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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本人有效证件(他人代办人的需代办人和本人的有效证件)。 |
办理流程 |
1.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3号窗口出示有效证件; 2.窗口工作人员开具证明,并加盖人事处或学校公章; 3.领取证明。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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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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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 □延时办理 |
办理窗口 |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3窗口 |
取号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
咨询电话 |
028-87992876转03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