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新进教职工户口迁移手续

2020-10-13 14:36 敖倩 

事项名称

新进教职工户口迁移手续

事项编号

4-27

事项类别

教职工服务

主办部门

保卫处

协办部门

人事处

服务对象

新进教职工

办理条件

已有编制或者人事代理就业合同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或者户口本或者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调动函(人社厅的批文)或者人事代理就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入职证明;

6.学校集体户首页复印件(盖有保卫处鲜章,师生事务中心提供);

7.无房证明(金牛市民中心可打印)。

办理流程

1.在师生事务中心05号窗口出示有效证件(不能代办,必须是本人);

2.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教职工身份证查实是否是新进教职工;

3.查实后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要有鲜章)和所需材料自行到成都市金牛市民中心办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3楼)。

4.在《借用集体户首页登记表》上签字。

收费标准


注意事项

办理好后在有效期内前往公安机关申报户口。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  □延时办理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5窗口

取号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咨询电话

028-87992877转05号窗口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师生事务服务中心

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成都工业学院郫都校区

长虹会堂一楼(西)大厅 邮编:611730

蜀ICP备14006496号-1 |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0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