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新进教职工户口迁移手续
事项编号
4-27
事项类别
教职工服务
主办部门
保卫处
协办部门
人事处
服务对象
新进教职工
办理条件
已有编制或者人事代理就业合同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或者户口本或者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调动函(人社厅的批文)或者人事代理就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入职证明;
6.学校集体户首页复印件(盖有保卫处鲜章,师生事务中心提供);
7.无房证明(金牛市民中心可打印)。
办理流程
1.在师生事务中心05号窗口出示有效证件(不能代办,必须是本人);
2.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教职工身份证查实是否是新进教职工;
3.查实后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要有鲜章)和所需材料自行到成都市金牛市民中心办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3楼)。
4.在《借用集体户首页登记表》上签字。
收费标准
注意事项
办理好后在有效期内前往公安机关申报户口。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限时办理 □延时办理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05窗口
取号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1:50,13:40-16:50;周五:9:00-11:5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40-17:00;周五:9:00-12:00
咨询电话
028-87992877转0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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